理论动态 | 数据治理(第2期)
本期精选了国家数据局、数据二十条、智能制造可信数据空间落地等相关热点解读。
本期目录
01 孟庆国:组建国家数据局 数字中国建设再加速
02 冯海红执行主任解读国家数据局设立
03 清华大学孟庆国:政府数据资产化探究
04 我国首个智能制造领域数据空间应用案例落地
05 分类分场景保护 探索数据产权新方案
01 孟庆国:组建国家数据局 数字中国建设再加速
作者: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孟庆国
主要内容:组建国家数据局的初衷和目标有三个:推动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治理等重大战略实施;对数据资源进行统筹规划布局,进行顶层设计,进行高位推动和实施;地方性数据管理部门探索实践也需要国家层面的统筹和引导。
中国在数据开发利用和监管上,更多采取的是“数据发展主义”的立场和策略。既要强调数据保护,同时也要强调数据发展,在二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兼顾发展和安全的平衡。
02 冯海红执行主任解读国家数据局设立
作者: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大数据战略研究中心冯海红
主要内容:组建国家数据局是适应数据要素特征规律、更好发挥数据要素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而整合优化中央层面相关职能的必然路径,更是在广东、贵州等地方探索试验基础上经过全面评估和综合研判的科学决策。
这次明确界定国家数据局与相关部门的业务边界,国家数据局负责国家大数据战略、数字中国、数字经济及数字社会等方面整体规划、统筹协调,同时重点负责推进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建设、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智慧城市建设、国家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等工作,整体规划布局下的其他工作仍将由相关主管部门继续履行职责。
03 清华大学孟庆国:政府数据资产化探究
作者: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孟庆国
主要内容:(1)政府数据类型可以分成4类:政府业务数据、社情民意数据、基础环境数据、获得使用权的公共数据。(2)政府数据资产定价方法主要有:成本定价、知识产权定价、收益定价、成本+收益法。对于不同的政府数据资源定价考量不同,对于政府业务数据,按成本定价可能更合适一些。对于社情民意的数据和基础环境的数据,有些数据是法定职责之外的,为了要更好地履行职责额外采集的数据,或者说是通过外包服务的方式、合作的方式采集的数据,所以这些数据能不能基于成本+适度的市场定价的方式?对于获得使用权的公共数据,花钱采购的成本、维护都需要考量。
04 我国首个智能制造领域数据空间应用案例落地
作者:深圳商报
主要内容:深圳数据交易所携手四川长虹、数鑫科技、信通院完成了国内首笔基于数据空间技术的场内数据业务合作,打造出我国首个智能制造领域数据空间应用案例。这标志着可信数据空间技术正式实现国产商业化落地。该数据空间应用案例基于“数据为我所用,不一定为我所有”理念,主要采用分布式架构,通过构建一张去中心化数据流通网络来支撑数据跨企业“连接”,实现数据交换“可信,可控,可证”,将有助于打消企业数据流通的顾虑,从而推动深圳市电子信息行业实现更大范围的产业链合作协同,真正提升产业链的整体竞争力。
延伸阅读:如何在数据安全和数据价值释放间取得平衡?可信数据空间技术被视为有效“破题”路径。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两化所工业大数据高级总监赵志海表示,可信数据空间通过网络安全技术、密码技术、存证溯源技术、数据控制技术等多种技术的组合,结合标准与认证,有效解决数据提供方、使用方、第三方服务方以及监管方等不同主体间的安全与信任问题,为数据持有权和数据加工使用权分置提供技术性实现手段,具有参与各方身份可信、数据可信可溯源、数据使用最小必要原则控制等功能,非常适合跨组织数据流通交易的场景。
05 分类分场景保护 探索数据产权新方案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丁晓东
主要内容:
当前,我国数据要素市场面临数据源活性不足、数据应用覆盖面较窄问题,产业实践虽多但场景类型和应用手段亟需丰富。数据要素权利配置是数据战略布局中的关键一步,其路径选择关乎我国数据产权法治保障。《数据二十条》)从中央制度层面建构起我国数据产权制度,着重突出数据的分类分场景保护,促进各主体数据权益保护与数据有序流通的双赢,在全球范围内首次提出数据产权解决方案。
基于分类分场景的理念,《数据二十条》提出的产权运行机制下设了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种权利。上述三种产权是开放的,结合具体的参与主体、参与环节与参与方式,基本可以对应到当前法律意义上的合同性权益、财产性权益、知识产权性质权益、竞争性权益等不同层次的数据权益保护规则。《数据二十条》提出,要审慎对待原始数据的流转交易行为。这是因为,当前我国数据交易与流转的产业实践主要聚焦于挖掘个人数据的商业分析价值,涉及个人信息安全与数据安全,因此需要审慎对待。《数据二十条》中强调市场化、共享、交换,为我国后续具体制度的设计与创新指明了方向。
《数据二十条》进一步规定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依次对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信息数据的原则与关键制度做出明确。首先,就公共数据而言,开放共享是原则,同时要做好授权使用的统筹工作,这在一定程度上重构了政府数据开放的原则。其次,对于企业数据的授权安排,《数据二十条》首先“保障其投入的劳动和其他要素贡献获得合理回报”,因为互联网时代数据已经成为企业的重要资产。再次,对于个人信息数据,要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在信息主体授权范围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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